
体育资讯10月16日讯 据《阿斯报》报道,西班牙足协上诉委员会驳回了皇马的全部申诉,维持对维尼修斯停赛4场的处罚。皇马方面表示,将继续向西班牙体育行政法庭(TAD)提出上诉。
这意味着维尼修斯将缺席对阵塞维利亚、巴萨、桑坦德竞技和瓦伦西亚的四场联赛,直到11月国际比赛日之后,他才能在对阵塞尔塔的比赛中重返联赛赛场。
皇马在申诉中对两部分处罚分别提出异议。针对直接红牌导致的两场停赛,俱乐部要求撤销处罚,或改用纪律准则第121.1条,将停赛减为一场。皇马认为,以往涉及拉扯头发的类似案例通常适用该条款,而非此次采用的第130.2条。
对于因向主裁判迪亚斯·德梅拉抗议而被追加的两场停赛,皇马同样要求撤销处罚,或改用仅需出示黄牌的第118.1条。
然而上述请求均被驳回。上诉委员会认为,裁判不存在明显的实质性错误,且涉事动作并非发生在实际争抢球权的过程中,因此适用第130.2条并无不当,该条款规定的最低处罚即为停赛两场。
委员会同时指出,原纪律委员会的裁决不存在足以导致撤销的动机缺陷,因此决定维持原处罚不变。